通流容量是防雷器所能耐受的大雷电流(8×20`μs)。信息产业部标准《通信工程电源系统防雷技术规定》(YD5078-98)对电源防雷器的通流容量做出了规定,首级防雷器大于20千安。不过目前市场上防雷器通流容量有越做越大的趋势,通流容量大防雷器不容易被雷击损坏,耐受小雷电流冲击的次数增加,残压也略有降低,采取冗余并联技术的防雷器还提高了保护能力的性。但是防雷器的损坏并不都是由于雷击造成。
目前,有人提出检测防雷器应采用10×350μs电流波,其理由是IEC1024和IEC1312等标准在描述雷电波时采用了10×350μs波。这种说法是不全面的,因为在IEC1312中对防雷器进行匹配时仍然采用8×20μs电流波,在IEC1643《低压配电系统保护设备(SPD)——选用原理》中也采用8×20μs波来作为检测防雷器(SPD)的主要电流波形。因此,不能说用8×20μs波检测防雷器的通流容量是过时的,也不能说用8×20μs波检测防雷器的通流容量就不符合国际标准。